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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中山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

时间:2010-06-02 作者:荣光  点击:[]

 

    本网讯(荣光)   5月25日下午,我校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山大学南校区中山堂三楼的贵宾室隆重举行,我校校长李民、中山大学副校长陈春声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交换了协议文本。中山大学副校长许家瑞、我校校长助理田宇以及两校有关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我校领导与中大领导洽谈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         摄影 荣光

    许家瑞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对两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目的、意义进行了阐释,表示中山大学将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有关精神,继续加强对口支援我校的工作。

    李民代表学校衷心感谢中山大学的帮助和支持,表示将结合两校实际情况和需要,把教育部的政策用活、把中山大学的支持用实、把米兰(中国)做大做强。   

    我校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是根据教育部2009年“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安排,我校积极与中山大学就联合培养本科生事宜进行了长时间的充分协调与沟通,并达成协议。根据协议,我校从2010年起,将选送部分优秀本科生到中山大学学习,进行“1+2+1”或“1+2+2”(医学)模式的联合培养,即这部分学生将在大二、大三时到中山大学相应专业学习两年。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注册时注明联合培养事宜,他们的毕业证、学位证也将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并加盖中山大学印章。

         

                     图为中大签字仪式现场                  摄影 荣光

    签字仪式结束后,两校教务部门对联合培养本科生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根据两校的专业结构和学科布局实际,初步确定的联合培养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应用化学、物理学、工商管理等九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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